2月22日电 今天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陶琪表示,从今年1月开始,将实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在全国范围内调剂目前跨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的余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陶琪介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建立以来,从县级统筹起步,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到2020年底,所有省份实现省级统筹基金支持,解决了省际基金负担不均衡的问题。但由于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年龄结构存在差异,各省之间养老基金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部分省份基金结余较多。但在一些人口老龄化严重的省份,养老基金支出压力较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资金。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7月,我国建立并实施中央基金调剂制度,适度平衡了省际间养老基金负担,迈出了全国统筹的第一步。2018年至2021年,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四年间,共安排省际调剂资金6000多亿元,其中2021年省际调剂规模达到2100多亿元,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陶琪指出,实行全国统筹制度后,将在全国范围内调剂目前跨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的余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这将从制度上解决基金的结构性矛盾,为困难地区的养老金提供更多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国统筹基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畅通。
“实行全国统筹制度后,将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支出责任的机制,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贴不会减少,而是保持稳定和连续。”陶琪强调,“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将更加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将进一步压实。”
陶琪说,经过全国统筹,通过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统一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整体保障能力,加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更好地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