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租房提取上限上调至1200元/人/月

2022-06-01 14:46:00 来源:财经网

6月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纳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缓缴期间经济效益好转的,可以提前终止缓缴,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企业降低后的存款比例不得低于现行存款比例的5%且不得低于3%,降低比例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2022年5月至12月,因新冠肺炎感染需要住院治疗或隔离、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与疫情防控、因疫情导致收入暂时丧失或明显减少等四类人群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在逾期发生的次月向办理贷款的直属管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经直属管审批并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备案后,不再进行逾期处理,也不收取罚息。

此外,2022年5月至12月,房租提取额度上限由900元/人/月提高至1200元/人/月,已代交房租的实缴职工在房租提取额度上限内,根据实际房租支出调整月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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