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家银保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级:无A级优秀,合格线下占两成

2021-11-15 10:37: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1月12日,银保监会发布《2021年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总体情况》显示,2021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参评机构共计1857家(去年为1792家),其中商业银行1673家(去年为1605家),保险机构184家。

总体上看,2021年评级结果主要集中在B级和C级,与2020年大致持平。被评为C级(合格)的机构最多,共1100家,数量占比59.24%;其次是B级(较好),共366家,占比19.71%;两者合计占比78.95%。被评为D级(较弱)的机构共253家,占比13.62%;被评为E级(差)的机构共138家,占比7.43%;无A级(优秀)机构。

“近年来在监管推动下,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意识逐步提高,公司治理建设和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引起关注:部分机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虚化弱化,党委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落实不到位;股东入股资金不实、违规股权代持、大股东违规干预的现象在部分机构依然较为严重;董事会运作不规范,董事的独立性欠缺、履职有效性不足,内部制衡监督失灵失效的情况在部分机构仍然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仍较为普遍等。”银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

银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评估反馈等后续工作,督促参评机构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和改进公司治理监管,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无A级评级机构

上述监管评估结果的依据为《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该文件发布于2019年11月。评估等级分为五级:90分以上为A级,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为B级,70分以上至80分以下为C级,60分以上至70分以下为D级,60分以下为E级。

今年的评级结果显示,被评为A级的机构0家,去年为1家;被评为B级的机构为366家,去年为374家;被评为C级(合格)的机构为1100家,去年为1026家;被评为D级的机构共253家,去年为209家;被评为E级的机构共138家,去年为182家。

即评级为A级的机构降至0家,A级表示相关机构公司治理各方面健全,未发现明显的合规性及有效性问题,公司治理机制运转有效;评级为B级的机构数量也有所减少,B级表示相关机构公司治理基本健全,同时存在一些弱点,相关机构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完善;评级为C级的机构数量增加较多,C级表示相关机构公司治理存在一定缺陷,公司治理合规性或有效性需加以改善。

“在监管推动下,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意识逐步提高,公司治理建设和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公司治理规范性、有效性不断提升,在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董事会建设、强化风险管控、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探索了一些提升公司治理质效的良好做法。”银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

主要表现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持续深化;董事会结构持续优化,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加强科技应用,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重视环境社会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董事会结构持续优化方面,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均具有较高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准,且其独立董事一般由著名学者、国际组织前负责人、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前执行官担任,部分机构独立董事占比超过40%。

研究完善评估指标和评估机制

在此次评级结果方面,银保监会还指出了评估发现的八大主要问题:党的领导方面、股东治理方面、董事会治理方面、监事会和高管层治理方面、风险内控方面、关联交易治理方面、市场约束方面、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方面,与去年指出的问题相同。

风险内控方面主要表现在:部分机构风险内控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其中内审问题尤为突出:一是风险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有的机构未构建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部分机构风险管理体系未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关键操作环节;二是内审机制不健全,部分机构未构建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内部审计人员数量达不到监管要求,内部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未充分纳入审计对象的绩效考评,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三是合规管控不到位。有的机构合规管控力度不足,关键人员管控不到位,越权、超授权或违规开展业务造成较大案件损失。

今年银保监会开展了“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银保监会银行机构检查局局长凌敢表示,是前期乱象整治工作的巩固与提升,是将常态化的强内控、促合规与阶段性的补短板、除顽疾相结合,聚焦内控合规管理薄弱领域精准发力,为银行业稳健发展提供管常管长的坚实保障。

“立足新发展阶段,迫切需要强基固本,构筑起科学管用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推动问题的根源性整改和乱象的深层次治理,为银行业稳健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凌敢称。

关联交易治理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机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不完善,表现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不完备、关联交易管理组织架构不健全、关联方认定不全面且更新不及时。二是部分机构关联交易审查不到位,表现为关联交易审查不合规、关联交易集中度较高。三是部分机构关联交易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表现为内部审计监督缺位、集团内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

银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银保监局将继续做好评估后续工作:一是开展结果反馈、督促整改、分类监管等工作;二是持续推进评估结果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等环节的运用;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评估指标和评估机制,推进评估工作做精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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