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私募股权绩效薪酬 计提新客户损失 不计提超额绩效薪酬

2022-01-14 14:37:0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近年来,取得长足发展的量化私募成为监管的重点。据量化私募消息人士透露,2021年12月,部分托管人收到窗口指导,要求私募管理人在客户亏损时不得计提超额收益的业绩补偿,计提完成后客户持有的份额不能处于亏损状态。同时,部分量化私募产品不再适合快速备案渠道,备案周期拉长,量化私募行业监管趋严。

业内人士表示,量化投资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参照成熟市场的发展规律,有效的行业规范必不可少,大幅提升监管关注度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绩效薪酬计提有“新规则”。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监管规定禁止量化私募管理人在投资者亏损时计提超额收益的业绩补偿。

“去年12月,托管人通知我们,我们收到窗口指导,要求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者绝对回报为负时,管理人不能计提业绩补偿,所以合同要重做。”一位数百亿量化私募投资者在上海透露。

记者获得了某券商托管部门本月做的近期产品备案政策PPT,其中也提到指数增强型产品在客户亏损的情况下不应计提业绩补偿,过去超指数部分计提业绩补偿的做法已经是不合规行为。同时,私募管理人需要保证超额部分业绩补偿计提后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收益为正,即提取私募管理人业绩补偿后投资者也应处于正收益状态。

上海某百亿私募总经理透露:“最近备案产品时,如果协会发现产品净值低于1元,可以计提超额业绩补偿,会要求重新修改合同。”

从上述数百亿量化私募来看,指数增强策略是量化私募的三大核心策略之一,其业绩补偿提取方式包括按绝对收益计提和按超额收益计提,后者甚至可能在投资者亏损时计提业绩补偿。比如沪深500指数在一定时间内下跌了20%,投资者购买的指数增强产品同期下跌了10%。根据此前的规定,私募管理人可以撤回超额收益10%的业绩补偿,但这是投资者难以接受的。

渠道内人士也坦言:“之前,业内少量量化私募根据超额业绩计提业绩报酬。近两年,部分客户希望按照超额收益计提业绩报酬,于是这种方式的量化私募越来越多。但这种做法在指数下跌时确实会引起争议,新的监管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持有人的利益。”

监督程度显著提高。

去年以来,一路大踏步前进的量化私募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

量化私募人士向记者透露,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公司在备案私募产品时会针对很多细节进行退换货,因此目前产品备案时间还比较长。

2020年初,中国基金启动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路分制抽查制”改革试点。2021年9月,中国基金启动交通分离制度二期试点工作,合格优质私募机构备案速度加快。然而,一些私募报道称,快速备案查

北京一位百亿级量化私募投资者表示:“从国外成熟市场的发展规律来看,量化投资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目前投资者对量化策略的认知还不充分,部分量化私募风格激进,有效的行业规范必不可少。”

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量化私募备案步伐明显放缓,头部量化私募管理人开始专心打磨自己的策略。

根据私募网的最新数据,1月份大概已经过了一半,但截至1月13日,量化私募的新品数量只有52只,而去年1月份为565只。此外,从月度数据来看,量化私募记录自去年四季度以来明显降温。据统计,去年三季度,量化私募每月备案数量在1000家左右,但10月份备案数量大幅下降至587家,11、12月份仅有800家左右。

“监管趋严是备案放缓的原因之一,但最重要的是头部量化私募管理人的重点发生了变化。”上海一位量化私募负责人表示,近两年,很多量化私募的规模都在快速增长。虽然人气大幅提升,但也意味着竞争越来越激烈。例如,对于一个新开发的量化模型,由于其他量化机构更有效的策略迭代,收益率(或超额收益率)可能会急剧下降。因此,回归更平和的发布节奏,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模型优化和迭代中,已经成为大多数头部量化机构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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