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光大等理财产品“打折”招揽客户 部分费率降至零

2022-02-21 14:47:00 来源:北京商报

“资管新规”全面实施后,理财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抢客户,留客户,银行和理财子公司都开始了“费率优惠”的政策。2月20日,北京商报今日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多家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包括招商银行、日照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金融等。纷纷发布费率调整公告,降低国内理财产品或理财子公司的代销产品费率,部分已降至零。不过,虽然部分银行免除了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但投资者还是不能闭着眼睛买产品,更不能无视交易费、资金划转费、清算费、超额业绩补偿等各种费率。

部分产品费率降至0。

自1月份以来,招商银行在官网披露了多份关于理财产品优惠费率的公告,并下调了旗下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代销费率。

最新调整的是这家银行销售的交通银行理财产品。招商银行近日宣布,自3月2日起对该行代销的“交通银行理财享智能惠利7号理财产品14个月”的销售费和固定管理费给予阶段性优惠,销售费由0.3%/年下调至0.2%/年,固定管理费由0.2%/年下调至0.15%/年。

在此之前,招商银行也正式宣布调整招行和兴银发行的理财产品的费率。比如将“赵胤理财赵睿零售清葵系列2号一年期固定收益理财计划”的定投管理费由0.3%/年下调至0.15%/年;将“兴银理财ESG伊兰特7号净值型理财产品兴银ESG伊兰特7 A号”的销售管理费率由0.4%下调至0.1%。

无独有偶,华夏银行、日照银行、光大金融也发布了费率调整的公告,下调了旗下理财产品的费率,部分理财产品的费率低至0。华夏银行表示,自1月25日起,调整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理财产品3号A、B份额的销售费率,将A、B份额的销售费用由之前的0.3%/年调整为0。

日照银行此前也发布消息称,“为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体验,该行计划每年开通黄海万利宝(21180206期)、黄海万利宝(21180306期)、黄海万利宝(2118040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谈及多家银行和理财子公司下调产品费率的现象,易观高级分析师苏表示,银行理财(含子公司)的费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宏观环境层面。近年来资金面呈现宽松态势,导致理财收益下降,对费率造成一定挤压;其次,在市场竞争层面,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相继成立和“资管新规”影响的加深,理财市场的供给侧竞争正在加剧;此外,在产品发行层面,随着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净值型产品的发行量和存续规模持续上升,规模效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压低费率。

隐性成本是另一个谜。

正常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包括申购费、认购费、托管费、销售费、赎回费、投资管理费等六大类费用。不同的银行对每个产品的收费是不一样的。除了这六类费用外,银行和理财子公司还将向投资者收取投资账户的开立和维护费用、交易费用、资金转账费用、清算费用、会计师费用以及产品成立后的审计费用。

以购买某城商行自营理财产品为例,北京商报今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该行已经免除了申购费和赎回费,但投资者若想购买任何一款产品,仍需缴纳销售费、管理费和托管费。销售费按存续余额0.05%/年收取,管理费按存续余额0.3%/年收取,托管费按存续余额0.005%/年收取。以上三种费用均按日计提,总成本约为0.355%。

与银行自营理财产品相比,理财子公司收取的费率相对较高。以某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手册为例。投资者在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需要支付0.3%/年的销售服务费、0.2%/年的投资管理费、0.03%/年的产品托管费,总费用约为0.53%/年。

除上述费用外,理财资产在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扣除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上限的,理财子公司还将向投资者收取超出部分的30%作为超额业绩补偿,其他收益归客户所有。

国有银行的理财子公司也存在类似情况。某国有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预计投资收益,假设产品认购期限为1元人民币1份,认购费率为0,个人投资者购买1万元理财产品,对应的理财产品份额为10000/(10%)=10000份。理财产品在支付到期的税费、托管费、销售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等与资产交易相关的费用后,理财产品的单位净值为1.033923,因此投资者的理财收益为10000 (1.033923-1)=339.23元。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超出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公司会拿出4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

普益标准报告数据显示,超额管理费方面,银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有两个计提基数,一个是“全部资产”,一个是“超额收益”。前者的最终超额管理费水平与管理人的实际业绩挂钩。而后者则与管理人员确定的业绩基准挂钩。提取比例没有统一的标准,在0-100%之间。据不完全统计,提取比例在60%的产品最多,占比接近1/3。

360大数据研究

院分析师殷燕敏表示,超额收益的分配制度有所差异,是银行依据底层产品的投资标的可获得超额收益的概率、可获得超额收益的最大区间及客户所承担的风险大小而决定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很难获得很高的超额收益,同时投资者承担的投资风险也相对偏低,因此管理人在分配超额比例时,给投资者的比例不高。

不可“蒙眼”买产品

2022年,银行理财进入全面净值化时代,对投资者来说,购买理财产品,首先要有风险意识,知道理财产品是非保本的,不能“闭着眼买”。其次,不能只关注预期收益率的高低,而忽视了银行各类费率的收取。

“对投资者来说,大多数投资者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往往只关注预期收益率的高低,而忽视了银行对相关产品各项费率的规定。”一位银行业资深观察人士指出,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一方面应注意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及配置比例,适当提高低风险等级、短期限理财产品的配置比重;另一方面也应在购买理财产品时看清合同条款具体内容,以免造成决策失误。对于稳健型投资者,可考虑风险等级较低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纯债基金,以及国债、定期存单等理财产品。

“对投资者来说,不能光凭表面上较高的业绩比较基准就去购买一款理财产品,还要综合考虑产品风险、流动性等多方面因素,包括业绩比较基准多高、产品资金实际投资方向是什么、历史净值波动大不大等。”殷燕敏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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