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迎专项整治防范大股东操纵掏空风险

2022-05-09 10:40:00 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获悉,2022年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及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已于近日启动。此次专项工作的目的是持续查处股权和关联交易高风险问题,加强穿透式监管,防止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金融机构风险。

而股权关联交易专项整治是银监会持续部署开展的工作。2019年,银监会全面排查相关突出问题和风险,2020年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两年时间,清退违规股东2600多人。去年,银监会表示将继续加强股东权益和关联交易监管,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这次要继续查处股权和关联交易的重点问题。

其中,股权问题涉及违规质押、股权嵌套、大股东持股等15个重点问题。其中,既有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的共性问题,也有关键问题。如果大股东直到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都没有逐层说明股权结构,或者股权结构只穿透一层(即只有直接股东);关系没有有效认定,股权渗透不到位,或者部分股东一时难以渗透股权。

关联交易9项,包括通过信贷、债券、贴现等手段非法套取资金转移利益、内部人控制、大股东操纵掏空机构等。其中,保险公司有自己的关键关联交易要查。如通过信贷、债券、贴现等方式实施非法关联交易等。甚至套取资金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协助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掩盖风险本质、规避监管要求、以投资为名融资。

关于存量问题整改,监管部门要求,各银行业保险机构要切实提高问题整改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逐项推进整改。能搞一查改的,当年要完成整改;对未能按时整改的,要根据情况进行内部问责,不能“问而不答”。如果应该对他们进行纪律处分,就不应该以经济处罚代替纪律处分。

各级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照重点机构重点问题台账评估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及时销账,对未按时整改的予以通报。三年内未完成整改的,专项整治要重点督查。

根据有关安排,银行业保险机构要根据问题重点开展自查,5月底前更新上一年度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并报送监管,10月底前将整改报告、重点问题整改表和内部问责表报送监管部门。

去年4月,银监会表示,继续加强股东权益和关联交易监管,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聚焦重点机构重点问题,强化处罚和公开披露,继续做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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