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万可拍下银行控股权?背后深藏26亿骗贷大案,银行董事会股东大会长期"瘫痪"

2021-11-28 16:09:00 来源:券商中国

28万元就能拿下一家银行控股权,这样的“好事”你敢相信吗?

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信息显示,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2月底对晋州恒升村镇银行60%股权、藁城恒升村镇银行30%股权进行分笔拍卖,合计起拍价分别为28万元、1800万元。

据了解,这些被拍卖的股权均由赵强及其代持人实际控制,此番拍卖也是为了推进赵强犯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执行。

法院一审认定,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赵强等人指使银行内外部人员,以多户联保的形式,冒充他人名义,制作虚假贷款合同从晋州恒升村镇银行骗取贷款共计26亿余元,其中未偿还贷款近12亿元。

2家村镇银行大额股权被拍卖

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信息显示,此番晋州恒升村镇银行(下称“晋州恒升银行”)、藁城恒升村镇银行(下称“藁城恒升银行”)股权拍卖均于12月23日至24日举行。

其中,晋州恒升银行60%股权被平均拆分成12笔进行公开拍卖,每笔起拍价仅2.33万元,合计起拍价约28万元。

藁城恒升银行30%股权被平均拆分成6笔进行公开拍卖,每笔起拍价300万元,合计起拍价1800万元。

评估机构认为,晋州恒升银行60%股权价值为零,藁城恒升银行30%股权价值为2339.4万元。因此,两家银行股权起拍价较为悬殊。

拍卖公告中同时强调,买受人应符合银保监会对村镇银行设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并配合银行事前向监管部门报备。如果买受人资格未获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则拍卖股权有无法过户的风险。

据了解,晋州恒升银行、藁城恒升银行均成立于2014年初,第一大股东均为浙江温州瓯海农商行,后者分别持有2家村镇银行40%股权。

拍卖公告显示,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系在执行赵强犯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对其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并予以拍卖。

根据披露的拍卖信息,赵强个人分别持有晋州恒升银行、藁城恒升银行5%股权,但晋州市鑫荣汽车材料等3家企业分别代赵强持有晋州恒升银行10%股权,张某等5名个人分别代赵强持有该行5%股权;藁城区天达电气、河北森力化工产品销售、石家庄贞观商贸3家企业分别代赵强持有藁城恒升银行10%、10%、5%股权。

这意味着,除第一大股东浙江温州瓯海农商行所持40%股份外,晋州恒升银行剩余股权均由赵强及其代持人控制,他才是这家村镇银行的实际控制人。

涉及26亿元骗贷大案

那么,赵强是谁?2019年底的一审判决中,他的犯罪事实被曝光。

事情缘起2018年。当年8月,瓯海农商银行报案称,该行在对晋州恒升银行进行合规检查时,发现晋州恒升银行违规发放贷款,且存在冒名骗贷情况。

后经晋州专案组查明:该案系由犯罪嫌疑人赵强幕后指使,以多户联保的形式,由他人冒名签订贷款合同从晋州恒升银行骗取贷款。

其中,在银行外部,靳某等人在赵强的指使下,制作整理虚假贷款资料并送往各支行进行贷款审批、支取贷款、还本付息;在银行内部,晋州恒升银行副行长于某负责协调各支行违规审批发放联保贷款,周某等多名支行工作人员在赵强的指使和言语胁迫下对银行外部提供的贷款材料不进行任何审查和入户调查,编造贷款调查报告,制作联保贷款审批手续后进行审批发放贷款,综合保障部经理张某督促各支行尽快发放虚假联保贷款。

结果令人震惊。经审计,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赵强骗取晋州恒升银行贷款共计26亿余元,他将其中的15.6亿余元用于还本付息、另外2.4亿余元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其余的8亿余元被他占为己有(其中包括赵强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合计1.6亿余元)。截至案发前,赵强未偿还贷款合计6212笔,未偿还贷款本金11.98亿元。

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赵强于2018年9月被刑事拘留,10月被逮捕。晋州市公安局次年3月以赵强涉嫌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向晋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后将该案向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石家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又于2019年7月以赵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据查,就在案发前夕,赵强还通过让晋州恒升银行工作人员及该行的农村揽存员向社会推销杭州某公司(由赵强实际控制)理财产品的方式,违规销售私募基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97万元,涉及集资参与人274人。

2019年底的一审判决显示,赵强因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等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靳某等14人因犯骗取贷款罪,周某等16人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获刑不等,并处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此外,还有数名涉案人员被网上追逃。

骗贷案影响恶劣: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瘫痪”

除追究涉案人员法律责任外,2021年4月,河北银保监局还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对相关银行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其中,于某在晋州恒升银行任副行长期间,对该行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负有主要责任,且严重越权审批财务开支。因此对其作出取消终身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并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周某等8人在对该行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负有直接责任,均被终身禁业。

大型骗贷案的发生,也对晋州恒升银行,乃至该行明面上的第一大股东瓯海农商行造成极大影响。

据了解,在巩固温州本地市场,加大资金业务投入的同时,瓯海农商行设立了多家村镇银行,开拓域外业务。截至2019年末,该行于浙江、贵州等省市发起16家村镇银行,持股金额合计4.69亿元。

瓯海农商行2019年报提到,2018年该行联营企业晋州恒升银行发生员工违法发放贷款及诈骗贷款案件,目前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经初步统计,涉案贷款年末余额近12亿元,占年末全部贷款余额的96.3%,不良贷款超过12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99.5%,而年末不良贷款拨备率仅为11.6%。

2020年7月新世纪评级对瓯海农商行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也提到,2019年1月起,因晋州恒升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已处于瘫痪状态,瓯海农商行已无法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晋州恒升银行的法人治理、经营决策、财务管理进行控制,故该行根据律所法律意见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该报告同时指出,由于晋州恒升银行发生员工违法发放贷款及诈骗贷款案件,涉案金额占全部贷款总额比重较大,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瓯海农商行对该村镇银行后续存在较大的管理压力,面临着存量风险资产的处置压力。

在2021年7月最新评级报告中,新世纪评级则透露,目前晋州恒升银行案件已获法院判决,处于执行阶段,抵押财产的处置陆续回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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