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余额不足”,很多人突然想起——今年没有休年假!现在继续说已经太晚了。
但是在年底这个节骨眼上,是各单位工作最忙的时候,真的不是休假的好时机。
未使用的年假会“过期”吗?你能把今年的年假留到明年吗?不休年假能拿到补偿金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有5天的年假;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年假;工作满20年的,有15天年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算为年休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假可以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需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跨年度安排。
也就是说,如果今年的年休假不休,可以延长到明年,到时候两年的年休假会连在一起,但是只能跨一年,不允许一起休三年以上的年休假。
年假一般在员工提出申请并经用人单位主管领导和人事部门批准后休。如果员工不提,企业一般不会积极督促员工休假。对于这种不请自来的年假,大多数人会认为是员工自愿放弃的。怎么会有赔偿?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征得职工同意安排年休假或者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包括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收入。
从这条规定也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如果员工因自身原因并以书面形式不休假,用人单位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