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转账4000万!建友股份董事长兼秘书长收到警示函 理由:维持银行关系

2021-12-24 14:31:00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为注射制剂出口标杆企业,建友股份(603707)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向关联方划转4000万元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永群,公司董事会秘书黄锡伟也收到警示函。

记者注意到,除了上述4000万元的转让外,建友还向另外两家公司共计转让了6500万元。今年8月3日,建友股份表示,这两家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不过,在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时,建友股份也表示“将建思信息、建力信息认定为公司关联方过于严格。”

为与银行维护关系,向关联公司转账4000万

12月21日下午披露的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唐永群、秘书长黄锡伟分别于当日收到江苏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唐咏群、黄锡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通知。上述两项决定表明,江苏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建友股份未履行审查程序,未按要求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8月12日,建友股份向南京建智聚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智聚合”)转让4000万元,8月13日,建智聚合将上述款项转回上市公司。建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黄锡伟实际控制建智聚合。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建智聚合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前述资本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江苏证监局指出,建友股份未按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江苏证监局指出的违规行为,建友股份在公告中做了“情况说明”,称资金在建智聚合账户停留一天。同时,为确保资金安全,经与建智聚合管理层协商,公司临时控制建智聚合的银行密钥,直至确认资金转回公司账户后,资金才转回。建友股份表示,“经核实,由于公司与该转账账户所在银行合作,本次转账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上市公司与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

在公告中,建友表示,由于该基金实际上仍在公司控制之下,建智聚合在换基金期间并未经营任何账户或使用该基金进行任何交易。“建智聚合及其实际控制人黄锡伟没有获得任何利益,基金停留时间只有一天,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影响轻微。”

建友股份对这件事的“自我定性”并不止于此。公告还显示:经研究,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转让行为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何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目的或交易实质。“基于上述考虑,公司认定上述转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在实施转让前未按交易金额4000万元的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

还给之前披露过的“关联方”转账6500万

江苏证监局也指出,建友股份存在临时公告不准确的问题。

2021年8月3日,建友股份在《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拟出资1500万元购买建智聚合100%股权。目标公司股东包括南京建思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

建友股份表示,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避免遗漏关联方,充分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利益,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着审慎原则,作为公司关联方披露了建思信息和监利信息。

在更正前的公告中,建友股份表示,公司内部对建思信息和建力信息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存在争议,并“积极向江苏证监局报告建思信息和建力信息的股权结构、内部事务执行等信息”。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经多次讨论,公司当时认定建思信息、建力信息过于严格,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并向江苏证监局作了书面报告。"

更正前公告显示,公司披露建思信息和建力信息是公司关联方的原因和依据,就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认定的问题以及公司是否需要立即更正并披露相关公告事项,咨询江苏证监局。

当初将健思信息、健礼信息列为关联方,为何如今又急着撇清关系?

记者注意到,公告发布几个小时后,建友发布更正公告,称报告中有几处错误。

更正公告中还披露了公司与建思信息、建力信息的资金往来情况:2020年8月13日,公司向建思信息转账4000万元,8月14日,建思信息将款项转回公司;8月19日,公司向监利信息转账2500万元,8月21日监利信息将款项转回公司。

从上述信息分析,如果健思信息、健力信息仍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那么2020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包括健智聚合、健思信息、健力信息在内,短短10天内,健友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总额将超过1亿元。

股份又将健思信息、健礼信息从关联方名单中剔除。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健友股份并未披露涉事银行的具体名称。

江苏证监局指出,公司在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公告称健思信息、健礼信息为关联方,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唐咏群、黄锡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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