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集团4亿公司债延期 其在阳光城1.29亿元市值股份被动减持

2022-01-18 14:41:00 来源:搜狐财经

1月17日晚,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000671。深交所)披露,公司一笔4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应付本息将被延期。

公告显示,该债券为阳光集团2019年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首次发行)。该债券简称“19扬基01”,发行总额4亿元,债券余额4亿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7.50%。

“19阳基01”,债券起息日为2019年1月15日,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1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每期付息不加收利息)。因此,本期债券的赎回日为2022年1月17日。

但阳光集团在公告中表示,由于公司近期流动性困难,经公司与持有人协商,各方同意将本期债券应付本息的支付时间推迟至不晚于2022年4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推迟至下一个交易日,每期付息不另计利息),支付时间推迟三个月。

阳光集团表示,“公司正在积极筹措偿债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力争尽快完成本期债券应付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权益,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受托人做好相关工作。”

图片:“19阳基01”公司债券公告

1月17日晚,阳光城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阳光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动减持。

具体而言,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0日期间,阳光集团、康田实业因部分账户担保比例低于清算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约4140.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阳光城表示,阳光城集团一直在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进行了债务展期、资金募集等相关措施,以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份带来的不利影响。

上述减持后,阳光集团持有阳光城股份约6.75亿股,占总股本的16.31%;康田实业持有阳光城约3.9亿股,占总股本的9.42%。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阳光城最新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阳光集团,持股比例为18.8%。同时,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新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5.24%的股份;康田实业持有9.95%股份;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员工持股计划持股1.93%。前述各方与阳光集团要么一致行动,要么有关联,即阳光集团具有控制地位。

同期,泰康人寿持有阳光城8.45%的股份,泰康养老保险持有4.95%的股份,华夏人寿持有2.61%的股份,即当时保险资金在阳光城的总份额为16.01%。

截至2021年9月末阳光城股东情况,图片来源:阳光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但自2021年三季报披露以来,泰康系和阳光城“翻脸”,两名派驻阳光城的董事辞职减持阳光城股份。截至2021年12月27日,阳光城持股比例仅为3.997%。由于资金困难,阳光集团“毁约”。另一方面,截至今年1月11日,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被司法冻结的阳光城股份数量已超过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

控股股东被自己压垮,阳光城的自救失去了重要帮助。市场没有违约的阳光城,依然有着令人担忧的大规模对外担保。截至今年1月13日,阳光城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参与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86.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母公司净资产的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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