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新购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2022-05-10 14:31:00 来源:财经网

5月10日,从吉林市政府官网获悉,吉林市出台《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20条细则。

明确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的最低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账户余额不足3万元的,贷款额度增加到30万元。

还提出放宽住房补贴范围。《措施》(冀办发〔2022〕2号),将农民和大学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范围放宽至存量住房(二手房,不含别墅住房)。

同时,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企业申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在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时,可以申请预售。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拟监管金额的5%。企业可以采取商业银行担保的形式代替商品房预售监管和滞留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用于本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任何挪用都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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