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购房者与房企“共有产权”是激活市场的创新手段

2022-08-05 10:33:00 来源:中新经纬

近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推出的一种新型“共有产权”购房模式引发关注。8月3日,大理当地政府发布的《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大理政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提前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大理新推出的“共有产权”购房模式,本质上是房企在新的市场形势下对房屋销售模式的创新和提前采用。对于购房者来说,前期更像是“半买半租”。

此“共有产权”非彼“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新概念,而是起源于经济适用房。2013年,北京率先推出共有产权的自住型商品房,由政府和购房者共同拥有。由于起拍价明显低于周边市场价,购房者购买热情高涨,随后深圳、成都、东莞等城市开始试点。

大理新政的独特之处在于,在最早的共有产权房模式上做了一次“再创新”。即跳出了“政府购房者”的框架,变成了“购房者和房企”共同持有房屋,直接绑定了购房者和企业的利益。

由于主体不同,两种“共有产权房”有本质区别。早期的共有产权房是保障房性质,主要面向青年人才或购房困难群体;云南大理的共有产权房,是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共有产权,是企业的一种促销手段。

严跃进表示,大理新推出的“共有产权房”在积极活跃住房市场、加强住房供应、保障安全等多方面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大理式的“共有产权房”模式,配合前期的分割产权购买,既降低了初期购房成本,又与房企共担风险,减轻了购房者的心理压力。

从房企角度来看,目前楼市烂尾,停贷风暴出现,购房者对期房的忧虑加重。开发商主动持有部分产权,为购房者分担风险,增加开发商保证交楼的动力,也有利于商品房去商业化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预期。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全国知名的旅游城市,在上一轮房地产周期中,2019年大理平均房价达到12000元,成为当时西部地区唯一一个均价过万的非省会城市。胡润研究院2019年数据显示,当年大理房价上涨11.7%,全球第二,全国第一。

随着疫情的影响,大理旅游人口锐减,大理房市面临放松管制的压力,房价不断调整。国家统计局披露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6月份大理新房价格环比下跌1%,同比下跌6.3%。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0.4%,同比下降6%。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大理的房价基本维持在2018年的水平。

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鼓励房企以与购房者“共有产权”的方式销售商品房,让购房者“买租一半”,成为大理应对当前楼市矛盾的一种创新和早期采用的市场化手段。

创新营销模式须“扬长避短”

总的来说,大理式的“共有产权”房屋降低了购买者的门槛,支持了商业严跃进提醒相关监管部门,应适当关注此类新兴房产交易模式的金融风险和违约风险,以更好地推动市场交易和新模式的实践和落地,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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