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公司将迎永续债 资本补充渠道再次拓宽

2022-08-17 10:36:00 来源:财经网

网财经讯自银行永续债市场落地三年多以来,保险公司也迎来了永续债。

近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可以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补充核心二级资本,提升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市场化定价程度,从而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亏损吸收能力。

据了解,《通知》中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无固定期限、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能够吸收亏损、符合持续经营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债券。

这种债券也被称为“永续债券”,因为它们没有固定的期限。由于发行人只需定期支付利息,而没有返还本金的义务,永续债券成为企业融资的有利选择。

但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设置了永续债减记或转股的触发条件。当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30%,或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法存续时,应当减记或转股永续债。

出台,意味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下降引起了监管部门的行动。

根据2021年底发布的“偿二代、偿二代”监管规则,保险公司自2022年一季度起,应按照新规则编制偿付能力报告。由于新规对最低资本要求和核心资本认可更加严格,今年以来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下降。

企业预警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上市险企均下降50个百分点以上。二季度,披露偿付能力报告的61家非上市寿险公司中,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比下降的有55家,占比90%;41家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比下降,占比超六成。

为了应对偿付能力不足带来的经营风险,今年以来各保险公司都开始了补充资本行动。截至今年上半年,保险公司“补血”总额已超过560亿元。其中,15家保险公司披露增资扩股预案,金额合计353.6亿元;9家保险公司成功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合计211.5亿元。

事实上,保险公司作为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金融机构,总是需要补充资本金,监管部门也在不断拓宽其融资渠道。

2004年原保监会发布实施《通知》,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2011年10月,《办法》修订,规定保险公司计入二级资本的次级债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2012年5月,又发文允许上市保险公司、上市保险集团公司发行次级可转债,并规定可转债转股前可计入二级资本。2015年1月,央行和原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不难发现,在负债资本方面,保险公司输血的渠道很丰富,但以上工具都是用来补充二级资本的,没有涉及更重要的核心资本。

对此,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对财经表示,优先股、可转债、配股、增发包括IPO都可以补充核心资本,但优先股、增发、IPO可能会稀释原股东的股权结构;可转债需要转股后才能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虽然配股可以避免股东权益被稀释。

“保险机构发行永续债,有利于拓宽补充资本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利用永续债补充核心二级资本,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应对复杂经营环境,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增强金融体系稳定性。而且保险公司发行永续债补充核心资本不会稀释原有股东权益,影响治理结构。对于投资者来说,永续债收益率相对较高,是信用风险较低的优质资产。”对周说道。

据悉,《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9月9日实施。保险公司持续经营3年以上,上年末及最近一个季度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发行永续债。

值得注意的是,永续债的余额受到严格限制。单个保险公司永续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核心资本的30%,资本补充债券之和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0%。业内人士指出,这“两条红线”可能将永续债的发行集中在头部保险公司。

华泰证券研究员周冠南以资本补充债券现有发行主体为研究样本,按照余额限额静态计算保险公司永续债发行规模。发现样本保险公司首次发行的永续债规模约为8908亿元,其中六大保险公司发行余额约占总余额的85%,表明未来保险公司永续债的供给集中度可能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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