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潜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落户的农民给予5万元奖励

2022-08-01 14:46:00 来源:财经网

8月1日,据潜山市人民政府消息,近日,潜山市住建、发改、司法、人社、资管、农业农村、财政、网信、征收、银监、公积金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潜山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出台多项“硬措施”,全面惠及房地产行业。

其中《措施》明确,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企业人才领导小组认定的“四上”民营企业引进的人才,购买首套自住型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按购房总价的4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按购房总价的30%给予补贴,最高40万元;全日制本科生(或中级职称、技师)按购房总价的20%给予补贴,最高25万元;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或初级职称、高级工)按购房总价的10%给予补贴,最高15万元。

明确,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自愿退出宅基地购房落户城市的农民,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奖励。自愿退出宅基地,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经认定后,每亩奖励3万元。

此外,《措施》明确,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城市规划区内首次购买首套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3%的购房补贴。在城市规划区内仅有1套住房,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再次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

《措施》提出,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单方缴纳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手房最低为30%);如果第一笔贷款已经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手房最低为40%),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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